索 引 号: | 111310810005625991/2021-00062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东杨庄乡 |
发文日期: | 2021-07-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东杨庄乡交通管理站工作规则 |
东杨庄乡交通管理站工作规则 | ||||
发布机构:东杨庄乡 发布日期:2021-07-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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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2021〕51号
东杨庄乡交通管理站工作规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乡交通管理站职能作用,加强对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乡交通管理站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霸州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机构设置 第三条 乡交通管理站负责统筹指导、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四条 乡交通管理站设主任1名,由乡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成员由乡政府相关所站负责同志担任。各村街设联络员一名,专门负责本村街道路相关工作。乡交通管理站办公室设在东杨庄乡道路管理所,负责乡交通管理站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第五条 乡交通管理站主要职责 (一)在乡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推进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政策,制定和推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举措。 (三)指导各村街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定期向乡政府报告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承办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项。 第六条 村街联络员主要职责 (一)参加联络员会议,通报本村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报送本村街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对于突发的重大事项确保第一时间上报。 (三)参加乡交通管理站组织的调研、考察、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完成乡交通管理站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审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听取乡交通管理站及相关所站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乡交通管理站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和督办工作。 (二)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主要任务是总结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三)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报重点工作情况,研究乡交通管理站及相关所站提出的有关事项,推动落实市相关部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 第八条 工作报告制度。乡交通管理站相关所站要及时向乡交通管理站报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突出问题、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有关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第九条 督导检查制度。 (一)综合督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任务,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督导检查,由乡交通管理站组织,管理站领导及相关所站负责人带队,各村街联络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二)专项督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由乡交通管理站领导带队,相关所站负责人及村街联络员参加。结合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进行暗访和突击检查。 (三)结果运用。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对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乡交通管理站要跟踪督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五、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乡交通管理站负责解释。
东杨庄乡人政府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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